现代快报讯(通讯员 金丹丹 记者 王晓宇)连云港东海女子赵某因嫌化妆品店美容效果差,不愿付钱,在店主催要欠款时发生纠纷。经调解,赵某觉得民警偏袒店主,于是在网上发帖,对民警进行辱骂。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近日,赵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
△嫌疑人赵某被控制。警方供图

19岁的赵某是东海县山左口人,因脸上痘痘较多,今年8月初到当地一家化妆品店美容并购买祛痘产品,店主称在她家店内美容,会有一定效果,没有效果不要钱。赵某于是先后五次在该店内美容做脸、购买化妆品,其中部分化妆品未付钱,并称发工资后再付款。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,店主见赵某仍未付款,便到其单位要钱。赵某又以使用产品后脸上痘痘变得更加严重为由拒绝付钱,双方争执不下,就打110报警。

东海县公安局山左口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调解。赵某称其使用完产品后,她脸上的痘痘更严重,因去医院治疗痘痘才能消退为由拒绝付款。而店主则称赵某脸上的痘痘与之前相比已经好很多。民警详细了解完情况后,现场调解,赵某仍不愿付钱,民警便让赵某的同事做其思想工作。同时,告知化妆品店主如果女孩仍不愿付钱,可以去法院起诉。

当天下午6点左右,赵某越想越生气,觉得民警偏袒对方。为发泄心中不满,赵某就发了一段辱骂民警的话在自己QQ空间上,最终,赵某因自己的不理智行为,构成寻衅滋事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赵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。